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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新规:“共债共签”杜绝一方被负债
来源:阳湖网 作者: 日期:2018-01-21 17:31:54  报料热线:86598222

  下面我们要说的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这也一直都是舆论热议的焦点。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对婚姻法司法解释24条作出进一步解释,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这“共债共签”具体怎么理解,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新规的具体内容。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这就是一直争议极大的婚姻法第24条规定,不过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规定:(上字幕)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市民:因为现代社会举债的情况会多一些吧,如果真的是超出日常范围的一些不合理消费的话,我觉得是不应该承担的,因为有些时候可能对方都不知道这笔债的产生。

  市民:这样我不用为他的人格做担保,万一他是一个很渣的人,在外面借了很多钱,还要我来跟他共同承担,他又没有用于家庭的开销,我觉得这样改挺好的。

  市民:我觉得虽然结婚之后两个人一起的话,但是还是独立的个体啊,只是一起生活啊,我觉得这个方面还是要自己承担。

  针对最高法出台的这一新规,法律界人士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 邵益刚:作为出借人来讲,你如果能够证明这个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建议在签署欠条的时候,要夫妻双方共同签署,这样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那么夫妻双方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一些约定,包括某些公司的经营情况,或者是其他企业的经营情况,对另外一方不存在法律关系的这样一些约定,那么因为经营过程产生的一些债务,可能对方不用承担责任。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家庭财产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公众的婚姻家庭观念和家庭投资渠道也日趋多元,许多家庭的财富因此快速增长,因投资而产生债务的风险也在不断放大。希望此次新规的出台,能够让夫妻们在投资的过程中,也多一份考虑。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新规:“共债共签”杜绝一方被负债

责编: zhuange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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