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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符毅梅同志辞去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1月6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来源:武进日报 作者: 日期:2018-01-08 10:26:54  报料热线:86598222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接受符毅梅同志辞去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常州市武进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6日

关于接受符毅梅同志辞去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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